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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年2月20日
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任何个人、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实体(以下简称“用户”)与PKRF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管理方”)之间就使用服务达成的协议,用户通过执行旨在使用服务的行为表示同意本协议中列明的条款。PKRF有限责任公司是服务的独家权利持有人。用户使用服务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并符合适用法律。本协议连同服务网站上提供的与服务使用相关的其他附加条款和政策,构成适用于每个服务用户的条款和条件。用户使用服务即表示同意这些条款。如果用户不同意任何条款,用户必须停止使用服务。
1.1.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术语和定义具有以下含义:
1.2. 本协议中使用的所有其他术语和定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惯常的互联网实践进行解释。
1.3. 根据上下文,术语可使用单数或复数形式,并可用大写或小写字母书写。
1.4. 标题和结构仅为方便使用,不具有法律意义。
2.1. 本协议规范用户与管理方之间关于提供服务非独占许可使用的关系,并规范其一般使用。
2.2. 管理方授予用户根据用户文档描述的目的和功能使用服务的权利,包括搜索商品优惠、查看、排序、筛选、保存、进行交易、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以及从商业专家获取融资和支持。
2.3. 用户可在注册或不注册的情况下使用服务,但大部分功能需注册。注册时,用户需提供准确数据并创建符合管理方要求(例如长度、字符)的登录名和密码。
2.4. 注册完成后,用户可完全访问服务,但付费功能需单独解锁。
2.5. 管理方可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协议义务,但无需用户同意,前提是第三方未经同意不处理用户个人数据。
2.6. 服务使用必须符合适用法律。
2.7. 服务功能和指南在服务网站的用户文档中详细说明。付费功能可在支付后以非独占许可解锁。
2.8. 若因管理方原因导致的技术问题持续超过48小时,用户可通过书面请求至support@aktawa.com延长付费功能期限,需附详细问题证据。
2.9. 管理方可自行调整付费功能费用,已支付费用不受影响,通过更新服务网站资费表生效。
2.10. 可通过推荐链接、优惠券或促销码在支付时提供折扣。
3.1. 服务、其内容及组件(例如程序、数据库、代码、设计元素)受中国及国际法律保护为知识产权,仅经管理方许可方可使用。
3.2. 管理方授予用户在本协议期限内全球范围内非独占、不可转让的服务使用许可,受本协议条款限制。
3.3. 许可可根据适用法律撤销。
3.4. 用户可为缓存和通过支持浏览器运行目的在其设备上复制服务或其代码,以实现其预期使用。
3.5. 未经明确授权,不得为存档目的复制。
3.6. 服务可同时在用户无限数量的设备上使用。
3.7. 用户文档中指定了附加功能或限制。
3.8. 许可包括同一版本内的定期更新和新版本的访问权(若有)。
3.9. 未经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修改、反编译或逆向工程服务,违反者承担全部责任。
3.10. 本协议不转让超出所授许可的知识产权。
3.11. 服务可能包含按GNU等开源许可授权的软件,其条款优先于本协议(如适用)。
4.1. 管理方保证其合法提供服务许可的权利。
4.2. 服务按“现状”提供,不保证无错误、中断或兼容性问题,除非因管理方过错,否则不承担损害责任。
4.3. 服务保证与最新浏览器版本(例如Chrome、Firefox)兼容。
4.4. 管理方可因维护或提供虚假数据暂停访问。
4.5. 用户数据可经同意用于营销,符合中国法律。
4.6. 管理方可联系用户进行质量检查或关键更新。
4.7. 若法律要求,可请求身份验证文件。
4.8. 管理方可在验证数据准确性期间限制访问。
4.9. 违反协议可终止访问,无补偿。
4.10. 连续12个月未使用账户可被删除,无需通知。
4.11. 管理方可自行设定使用规则和限制。
4.12. 除法律要求披露外,管理方确保用户数据机密性。
4.13. 按用户请求提供技术支持。
5.1. 用户保证其法律能力、数据准确性及遵守第三方权利。
5.2. 用户可合法使用服务、报告问题并请求支持。
5.3. 用户须保护登录凭据、提供准确数据,避免非法行为或损害服务。
6.1. 附加功能的费用根据资费表确定,需通过银行转账预先支付。
6.2. 解锁后不予退款。
7.1. 使用服务涉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处理数据,隐私政策位于https://aktawa.com/pages/privacy/。
7.2. 用户同意处理数据(例如姓名、电子邮件、IP)以执行协议、运行服务、营销(经同意)及法律合规。中国用户的个人数据将存储在位于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符合适用法律要求。
7.3. 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传输(包括经用户同意及监管批准的跨境传输)和销毁,符合中国法律。
8.1. 除非管理方有过错,管理方不对服务使用造成的损害负责,责任限额为10元人民币。
8.2. 管理方不对访问丢失、互联网问题或第三方链接负责。
9.1. 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自然灾害)免责,期限相应延长。
10.1. 未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在北京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
11.1. 本协议无限期有效;通过删除账户或12个月未使用终止。
12.1. 使用简单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文件等同于纸质文件,符合中国适用法规。
13.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2. 争议在北京法院解决。
PKRF有限责任公司,OGRN 1137847127021,TIN 7842493977
法律地址: 194044圣彼得堡,BC“彼得罗夫斯基堡”,芬兰大道4A,604办公室